成都出臺“中優”細則! 針對土地、稅收等問題給出引導政策
2018-04-10 00:00:00        成都高新、四川日報、成都市投資促進委員會
近日,成都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
《關于進一步疏解中部區域非核心功能高品質
提升城市能級的若干政策(送審稿)》。
針對疏解中存在的土地、財政、稅收等關鍵問題,
成都給出14條具體引導政策。
成都中部區域是都市動能優化區,是城市極核和最能代表國家中心城市能級水平的高品質高能級生活城區。通過非核心功能的“減”,促進核心功能的“增”,是成都實施“中優”政策引導的重要思路。為此,制定上述若干政策時,成都確立了“堅持疏解、強化提升、配套政策支持”的原則。
著力“疏解”
成都將通過優先保障搬遷企業用地、鼓勵跨區域產業疏解、加快推進租賃集體土地開辦市場企業的拆遷等措施。
● 優先保障搬遷企業用地
列入搬遷名單的外遷企業,可采取土地置換方式,由接納地政府申請納入市年度重點項目管理,優先解決用地指標;可在符合產業規劃和準入條件的區域,以協議出讓方式按土地使用標準供地。
● 鼓勵跨區域產業疏解
對實施跨區域搬遷的一般性制造業、商品市場、普通物流倉儲等產業疏解企業,按照確定的搬遷時序、支持政策、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 加快推進租賃集體土地開辦市場的企業搬遷
優先安排年度計劃指標和土地報征。
著力“提升”
● 支持“地隨房走”推進老舊小區改造
以住宅為主的片區整體改造項目,屬地政府應確定項目改造范圍,以公開方式確定實施主體。涉及土地使用權類型和規劃條件改變的,按照所在區域新規劃條件基準地價的20%收取土地出讓收入。
● 支持市場主體參與低效用地再開發
土地使用權人自有存量土地和2005年1月1日前在工業園區外取得的工業用地,可按新規劃實施自主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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